2024年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入库申报
政策摘要
为加强粮食安全生产保障,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储备工作。
政策依据
《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广东省2024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支持方向
本次申报以县为单位组织申报,项目包括县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镇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村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三种类型。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农机具(占比不低于50%),包括水稻耕种管收烘的机具,甘薯、玉米等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机具以及冷链物流设备、移动式烘干设备、移动储能车等(将水稻收获机、轻型履带拖拉机等作为应急救灾所需农机具);
建设存放和使用农机具、农资的配套厂库棚;
统防统治所需物资和人工费用;
开展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含农技服务、品牌营销、数字农业等)的条件建设;
机具维修和农机手培训;金融产品宣传等。
不得用于省级涉农资金负面清单所涉及的方向。
申报条件
(一)产业基础。申报项目的县(市、区)粮食作物年播种面积要不少于10万亩。
(二)实施主体。县域、镇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实施主体为涉农企业、强农(村)公司、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省属涉农企事业单位参与联合申报,并须于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成立。其中县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申报实施主体须在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备案。镇域、村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按照是否进行统防统治确定自身是否需要进行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备案。村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实施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设备原值。县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现有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镇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现有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2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四)用地条件。有与功能相匹配的建设用地或设施农业用地,并出具相关证明。县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原则上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镇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村域现代化综合农事服务中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请各市、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区域内账号。
联系方式
1.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申报材料):黄婉薇 电话:020-37289982
2.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胡兵文 电话:020-37288702
3.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肖玉军 电话:020-37288410
4.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谭思思 电话:020-37288027
主管部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