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申报
政策摘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知,并通知广东省(深圳单列)企业名单(第五批)申报有关事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
申报条件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申报流程
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本批次为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最后申报批次,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以免影响政策享受。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