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遴选
政策摘要
根据有关要求,为加快推动我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带动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展2024年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遴选工作。
政策依据
《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
《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农计财发〔2023〕16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及创新引领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26号)
遴选对象
(一)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原则上以现代设施农业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申报,无县一级管辖的地市,可以整地市申报。每个地市(除深圳市外)择优推荐1个县(市、区),整地市申报的,所辖县(市、区)不再单独申报。
(二)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基地。支持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分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粮食烘干等五类。经营主体在省内多个县(市、区)有生产布局的,择优选择一个县域基地申报,不得多头申报。纳入失信企业主体名单的不得申报。每个市申报创新引领基地的数量不超过3个。
遴选条件
(一)区域特色优势明显。设施农业产业类型符合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符合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的典型特征,在所在地区或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未来发展定位路径清晰,区域布局和发展目标明确,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善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等。申报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引领区的市县,必须在市域或者县域内出台整体设施农业用地规划。
(三)设施装备水平领先。新型设施结构、新材料和节能降耗等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普及率高,设施农业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
(四)节约资源成效突出。积极利用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高,节水节药技术全面普及,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利用,尾水排放达到管控要求,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联农带农效果显著。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效果突出,通过安排就业、股份合作、订单农业、托管服务等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有效促进小农户分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红利。
(六)政策支持保障有力。建立设施农业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以及财政、金融服务、人才科技等支持政策措施。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基础上,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统筹协调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七)可学可复制可推广。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政策有效、制度规范、机制合理、工作有力,形成了有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模式,可供其他地区和主体学习借鉴与推广应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婉薇,陈锴
电话:020-37289982,020-37236548
主管部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