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
政策摘要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组织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
政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6号)
申报对象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
(三)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担保对象企业划型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担保业务担保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申报材料
(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二)申请报告。
(三)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表。
(四)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
(五)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六)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担保机构)。
(七)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申报明细表(省级担保机构)。
(八)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1年度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汇总表。
(九)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轩凯
电话:020-83133254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