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客广东”大赛
政策摘要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珠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创客广东”大赛。
政策依据
《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4〕13号)
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喆菁、宋佳
电话:020-83135944、020-83134534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