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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 : 2022-01-13 17:57:37 发布单位 : 粤企政策通

政策摘要


为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推动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统筹开展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


政策依据


《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


申报条件


2021年农业农村部共下达我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标3个(含1个种业产业园,纳入书面审查,其余2个为竞争性遴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和农业产业强镇12个。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相关要求执行,要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为本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本省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关联度强,原则上数量为1—2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并经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建立了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形成了完善的组织管理机制;立足县域,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创建责任主体申报,要求跨2个以上乡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在我省已公布建设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择优推荐。其中种业产业园优先推荐我省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明显优势的产业。每个地级以上市可向省推荐申报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相关要求执行。2021年省内优先支持发展广东荔枝和罗非鱼等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明显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申报主体、实施主体均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所选产业覆盖区域必须跨地市,要求两个或以上地级以上市联合申报,布局相对集中,涉及县(市、区)3-10个。


(三)农业产业强镇。结合中央最新文件通知,在前期已申报储备的项目库基础上,省级按一定比例择优选定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经修改完善方案后予以推荐上报,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020-37288209;


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练建军,


联系电话:020-37288351


主管部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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