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源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年4月6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河源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023年河源金融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措施,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强化金融要素保障,为河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活水。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市本外币存款、本外币贷款、证券交易额和保费增速分别高于7%、8%、9%和8%,力争引进1家金融机构。
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为制造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为县域振兴和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提供融资50亿元以上,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增加1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河源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提升金融要素市场化配置效能,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提高金融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
(二)立足制造业当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2.实施“金融+制造”工程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一园一策、一企一案”精准对接,有力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和百亿级水经济产业、先进材料产业、机械与模具产业(以下简称“1+3”产业)。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提供单笔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的贷款转贷资金服务,同一年度内使用融资专项资金可达3次、累计金额可达4500万元;
对符合《河源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风险准备金对其向合作银行所申请的贷款承担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风险;
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对通过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3.实施“金融+科创”工程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循环。
持续壮大上市后备资源,推动股改政策落地实施,鼓励企业到新三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市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贴息扶持。
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对符合《河源市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的企业,针对不同上市情形给予资金奖励。
大力推动科技保险,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部直投”等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扩大股权、债券等多渠道融资,集中资源支持“1+3”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三)加大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促进强县、兴镇、富村。
4.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县域项目建设。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政银合作,积极发挥金融机构“融资+融智”优势,鼓励金融机构配合省市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以更大力度加快推进项目融资工作。
5.实施好粤东粤西粤北“金融倍增工程”加大对产业有序梯度转移的金融支持。
成立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金融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全方位保障主平台建设融资需求;
创新信贷政策和服务,综合应用政策性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基金,“以投促引”“以投促产”助力承接产业。
6.调动农村金融主力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和资源倾斜力度,不断增强“三农”领域金融资源承载力。
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地方特色涉农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
7.完善考核评估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吸引金融资源反哺乡村。
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为载体,完善农业保险协保体系。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县域业务规模和覆盖面。
支持各县(区)、各部门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优化风险补偿方式和程序,提高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情况,作为开展相关考核和奖补的参考依据,加强对金融机构激励约束。
(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美河源生态建设。
8.积极打造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加快绿色转型,实施“零碳”(低碳)机构网点建设。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9.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
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河源林业碳汇优势,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国家储备林贷款的投放力度,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落地见效。
10.支持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推动金融机构运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两高”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提供政策导向的优惠贷款。
11.丰富环境权益融资模式挖掘绿美生态经济价值。
鼓励发展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业务,完善评估定价、抵押登记等配套制度,发展基于环境权益的各类融资工具。
(五)聚焦稳外贸、稳投资、促消费,加强对经济增长的金融服务保障。
12.持续加大对稳外贸的金融支持力度。
提升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推广应收账款、订单等质押融资,对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等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对跨境人民币结算重点企业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措施。
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提高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风险保障。探索完善外贸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担机制。
13.支持基础设施投资发挥压舱石作用。
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商业配套融资,着力支持市政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强化对功能型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提供合适融资渠道。
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投入。
14.强化对提振消费扩内需的金融支持。
有效落实困难中小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和信用贷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合理降低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优化对新市民金融服务,推动居民消费信贷有效需求稳步回升,重点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等消费。
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创新多元化解方式方法。
(六)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15.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16.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三、保障措施
17.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严格对标对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高效落实各项重大金融决策部署。
18.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和“全市一盘棋”思想,积极发挥市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化解机制。
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和各职能部门主(监)管责任,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化金融生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安全保障。
19.强化分工落实和宣传引导。
加大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对接和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发布、政策解读以及举办多种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等宣传方式,推动金融政策走进园区企业、走进农村农民,营造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