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江门出台金融支持产业有序转移指导意见
6月30日,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产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一个工作专班、锚定两类支持对象、搭建三项融资对接方式、创新推广N个信贷产品的“1+2+3+N”的金融服务模式。
据悉,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以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更好推动金融支持江门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
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保障
《指导意见》指导建立“1个工作专班”,大力加强组织保障。
要求各银行机构“一把手”亲自部署落实服务产业转移有关工作,支持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对接相关政府部门,主动对接拟转移的企业和产业转移园区建设项目单位,提前部署走访工作并积极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锚定两类支持对象,强化金融资源精准供给
《指导意见》锚定“2类支持对象”,强化金融资源精准供给。
一是锚定产业转移企业,综合运用两种方式加强融资支持。在间接融资方面,推动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未来3年力争每年使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制造业企业金额不少于100亿元。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江门市已出台的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等贷款贴息政策,“邑科贷”“政银保”等风险补偿政策将与货币政策形成合力。
在直接融资方面,进一步发挥江门市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链条。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江门基地服务效能,用好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江门运营中心的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转入企业纳入“金种子”库,为企业上市提供高效服务。
二是锚定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大额、长期、低息信贷资金;用好绿色金融债等金融产品,重点支持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危废处理等清洁生产产业,大力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创新对接方式,畅通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推动搭建“3项融资对接方式”,加快畅通融资渠道。
一是深化产业转移两地银行机构的沟通合作,支持江门市金融机构通过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系统内分支行合作等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企业拟向江门开展产业转移的投资意向信息,实现银企对接工作主动前移。
二是推动银行机构加强与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确定转入企业信息,通过单独授信或联合转出地金融机构贷款授信。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规划。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有力有序推进项目融资工作。
丰富供给体系,提升服务质效
《指导意见》创新推广“N个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丰富产品供给体系,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订单融资、贸易融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等业务,积极推广“专精特新贷”“善新贷”“厂房贷”等信贷产品,把转入企业作为首贷户的重点拓展目标,提升贷款可得性和便利性。
截至5月末,江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为975.63亿元,同比增长14.9%,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485.94亿元,同比增长33.9%。此外,通过首贷拓展行动带动银行机构为1959户首次贷款企业投放68.71亿元。
下一步,江门市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统筹落实好《指导意见》的各项举措,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对接产业有序转移相关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江门支持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的金融服务配套环境,强化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力度,为江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