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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 2021-09-02 16:44:09 发布单位 : 粤企政策通

  一、主要条件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满足条件即可申报,比之前的2000万收入降低了一半。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股权投资方式和贷款贴息方式: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肇庆、惠州、江门)企业上一年的营业收入≥3000万,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60%。

  

  事后奖补方式: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肇庆、惠州、江门)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5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200万元。

  

  (3)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中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设备投资150万元以上,须在申报当年底前建成投产,并申报开展完工评价。

  

  备注:3个项目都是要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先备案。

  

  二、支持方式

  

  (1)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奖补资金=(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省级分成部分×6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地市级分成部分×50%+(企业申请奖补当年税收-基数)县级分成部分×40%。

  

  基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包含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额。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0万。

  

  (3)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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